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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答卷

徐敏 青衣仙子 2021-12-25


礼教大网下的女子答卷

© 徐敏|文




中国古代的女人,自出生之日懂事之时,便有许多语录似的教科书,不断训导她们怎样做姑娘,怎样做妻子。后来更有一个叫程颢的理学家,鼓吹女人守节,说什么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。政府方面,也有所谓“贞节牌坊”,用来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。风气一经形成,原本便已失去分寸的女人,受其蛊惑,纷纷盲目自律。她们维护贞节的举动,甚至比提倡者确定的标准,做得还要彻底!
据《清史·列女传》记载:郭某的妻子李氏,仁和人。年轻守寡。杭州动乱刚刚平定,驻防的军人把守各个城门,盘查行人,气势非常张狂。车辆经过,男子必须下车徒步行走,坐在车上的妇女也要卷起轿帘接受检查。李氏跟随家人到郊外躲避战乱,回城时从钱塘门进入。李氏身体有些不适,斜躺在车上,守门的士兵远远看了她一眼,说了一句不庄重的话,李氏在车中隐约听到了。回家后,李氏痛哭说:“我不幸被守门的士兵用话语侮辱,我不可以苟活。“晨夕涕泣,不食二十馀日,卒。
这位郭家寡妇,坐于轿中,被守门的士兵轻薄了几句,因距离较远,她未必听得清楚,但她就认定受了侮辱,决心绝食而亡来维护自己的贞节。这种思维模式,你就是翻遍所有的礼教课本,也找不到出处。但她就因为这样做而上了《列女传》,犹如今天的光荣榜。
还有一位做得更绝的女子,其举动让绝食的李氏顿失光芒。
“赵谦妻王,威县人。当暑,谦出(丈夫外出),王独寝,风入牖帘开(风不晓事,吹开了窗帘),若有窥者,王忿不欲生。舅姑及谦曲喻之,终不释。曰:‘与其疑而生,不若疑而死。’遂自经。”(《清史·列女传》)
清朝盛行文字狱,有人说了句“清风不识字,何必乱翻书”,结果惨遭横祸。赵谦的妻子王氏,却是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一桩冤案,自己给自己判决了死刑。夏天睡觉,穿的单薄,即便有人走来撞见,也大可不必寻死。且不说是凉风多情,吹开了窗帘。在常人,不免舒爽适意;而王氏,却就痛不欲生,怀疑是有人偷看。尽管公婆相劝,丈夫宽慰,百般比喻,她就是不能释怀,最终一死了之。追求贞节到了如此程度,人都已经失去正常思维。
故而女人要认死理,会拿了原有的理论创造性地发展到极致。
固然,明清时期是封建礼教大行的时代,但它的道德标准,还没有疯狂到完全的不近人情。而受其蛊惑的女人,有时是自己走火入魔,为维护所谓的贞节,不惜做出种种荒诞、荒唐、荒谬的举动。
何大封的妻子阮氏,年少丧夫。有人给她东西时误触其手,她便认为有损贞节,气得引刀断指,血溅尺许。
有个高氏妇,避水邻楼,厌恶男女杂处,毅然携带幼女下楼,立于旷地。不久洪水大至,丈夫放绳子叫她攀援而上,她宁死不从,宁肯被洪水淹死。
还有丧夫守寡的严氏,夜晚遭遇火灾,仓猝间衣衫不整。救火者赶到时,她将儿子推出门外,自己闭门活活烧死。
你看这些女子,中毒之深,行为之愚,真是不可思议!别人与她东西,明明是误触其手,有何过错?她为表明自身清白,居然愤而断指,不惜给对方造成巨大心理伤害。遭遇水患火灾,属突发事件,非常时期男女杂处,接受救援,有何不可?但在她们眼中,不啻丧尽贞节,宁肯一死自证纯洁,即便弃夫抛子,也在所不惜。古训不是说女子要“三从四德”吗?既然丈夫都叫她攀绳而上,她为何不循“出嫁从夫”的教诲而要自寻死地呢?再往深处追问下去,那自焚而死的寡妇严氏,把不能自食其力的儿子推给社会救助,使其成为孤儿,能说她是个具有人性的母亲?可见人要愚昧,不单变得极端自私,连起码的良知也会丧失。
造成如此悲剧的根源,倡导礼教的社会环境固然是重要因素,但个人的选择,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因为同样身为女人,原本可以选择截然不同的应对。
《明史·列女传》记载:贞女韩氏,保宁人。元末战乱,韩氏担心被人抢掠,遂女扮男装,混迹民间。既而被驱入伍,转战七年,人莫知其处女也。后跟随明玉珍破云南还,遇其叔父赎归成都,才改穿女装,同时从军者莫不惊异。洪武四年她嫁与尹氏为妻,成都人都以韩贞女称呼她。
其后有个叫黄善聪的女子,南京人。十三岁时母亲病故,父亲常年在外贩卖香烛,为行走方便,遂让黄善聪乔装男子随同经商。父死,黄善聪女承父业,改称张胜。有个叫李英的男子,亦贩香为业,与黄善聪同为伴侣超过一年,始终不知其女性身份。后来李英跟随黄善聪返回南京探视其姐。姐姐开始并未认出妹妹,经问明缘故,很是恼怒,责骂说:“男女乱群,辱我门风。”拒绝认亲。黄善聪以死发誓,乃呼邻妇考察其清白,果然还是处女。姐妹拥抱痛哭,黄善聪也立刻改换装束。
第二天,李英来家拜访,始知黄善聪原是女郎,怏怏如有所失,归告母亲去黄家求婚。黄善聪不从,说:“若嫁与李英,则有瓜田李下之嫌,如何解释?”邻里纷纷劝说,黄善聪越是执意不从。官府听说这件事后,亲自出面主持,且助以聘礼,判为夫妇。
两个女子,迫于处境,女扮男装。韩贞女演出了一幕明代版的“木兰从军”。试想七年军旅生涯,无论怎样小心翼翼,与男性军人一道行军打仗,朝夕相处,出生入死,不可能没有肌肤接触。但在韩贞女的贞节观念中,并不认为就玷污了自己的清白。退役后,她心境坦然,照样嫁人生儿育女,其夫亦欣然接受,成都市民更以“贞女”之名呼之,以表达他们崇高的敬意。这位韩贞女,与前文所述之阮氏,别人误触其手,便要引刀断指,是不是有很大区别?
所以说,尽管同受礼教约束,愚与不愚,确有个人悟性的差异。心智正常,礼教未必可以吃人;心智失常,则礼教才能助纣为虐。
又譬如黄善聪,官府也似乎很通人性,尽管男女相伴一年有余,朝夕间肯定已经突破“男女授受不亲”的古训。就连黄善聪自己,都认为瓜田李下,怕人闲话。唯独官府生冷不忌,明镜高悬,不但判为夫妇,还要助以聘礼。可知礼教覆盖下的社会,也不是铁板一块。为官的读书人,绝非都是程颐、朱熹,要人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,相反却很通情达理,懂得成人之美的雅趣。
清朝顺治年间,任南阳府同知(副市长)的张三异,曾处理过一桩买卖婚姻案。唐县百姓谢万程,因家境贫困,父死无钱买棺,打算卖妻葬父,但又不忍言说。妻子李氏,窥知丈夫心意,痛哭请行。南阳人王全出资二十四金,将李氏买回家中,欲以为妾。李氏归属王全后,日夜涕泣,只愿纺纱织布,不肯侍奉王全寝居,王全也不勉强,听其自便。
一年后,王全的兄长王大有与王全反目成仇,向官府举报王全藏匿逃犯,案件移交南阳府同知张三异审理。张三异传唤王全与李氏到堂,问其为何藏匿逃犯。王全辩称李氏是自己买来的小妾,“来时每天啼哭,只愿纺织,前后住了一年,并未与我同寝。”张三异问明李氏来自何处,于是传唤谢万程到庭,查明当初原是卖妻葬父。张三异深感惊叹,问谢万程是否愿意复婚。谢万程欣然表示接受,但苦于无钱赎回妻子。张三异便拿出二十四两俸金,代其偿还王全,并派差吏带上金币送谢氏夫妇回家。
从礼教观念上理解,李氏改嫁,便已失身,无论她实际顺从后夫与否,她都做过王全的妾了。倘若走火入魔的女人,迷信所谓烈女不嫁二夫,甚至相信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的说教,李氏早该投缳自尽。偏李氏自有主张,不受毒害,你做你的广告,我有我的活法,到底等来破镜重圆。也许有人会说李氏运气不错,遇见了好官,但李氏真要中毒甚深,她早就奔了阴间,即便天下全是好官,也救不了她的性命,又何来的夫妻团聚?
故而我想来想去,这礼教的压迫固然巨大,但与个人悟性的高低,痴迷与否,实在有很大关系。
王士祯的《香祖笔记》上说:杭州女子王倩玉,貌甚美而工诗词。此女本已嫁人,因爱慕表哥沈遹声,不顾名节越礼私奔,居住一处。婆家讼于官府,太守弋珽判决双方离婚,将王女卖与当地驻防旗军。后经沈遹声千方百计将表妹赎归其家,结为夫妻,两人生有一女。
据传王倩玉有长相思词寄沈遹声,词云:“见时羞,别时愁,百转千回不自由。教奴怎罢休?懒梳头,怯凝眸,明月光中上小楼。思君枫叶秋。”
一个柔弱女子,公然对抗礼教,率性私奔,我行我素,令人钦佩之余,不免惊讶于女子中的两极分化:面对吃人礼教,同是女人,缘何各有各的答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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